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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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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坐在車裏,還是和從前一樣西裝革履,劍眉星目的模樣看上去極為正直。單從臉型來看,他比以前要瘦一些,膚色偏黃,並不像我印象中的那樣氣色紅潤、精神抖擻。但再看看他開的賓利,不難判斷和以前比起來,他已經變得更加富有。他嘴角上翹,勾出一個似笑非笑的弧度,視線在秦森那裏停頓了至少三秒,才挪到我臉上。

從同他對視的那一刻起,我就在仔細回想他的名字,過了將近五秒才隱約記起來。王覆琛是他的名字。他是個律師。律師這個行業目前在國內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,這或許也是我因為他的富有而感到驚訝的原因。

不過不能否認他頗具才能。三年前秦森被告殺害簡叔的那場官司,就是王覆琛逆轉了局勢,才讓秦森沒有被判刑。同時早在我認識秦森之前,他就是秦森的好友之一。至於我為什麽對他印象深刻到難以忘懷,或許是因為在打官司前,我曾經和他有過一段交談。

“當時天臺上只有你們三個。”那時他正在自言自語似地梳理案情,“說實話,我不相信秦森會把簡先生推下去,就算他那個時候正在發病。”

而我則是剛剛從醫院出來,已經被那段時間接連發生的事折磨得疲憊不堪,搖搖頭敷衍地回應:“你要說成是簡先生自己不慎墜樓也無所謂。”我按著太陽穴告訴他,“怎樣都好,關鍵是讓法院輕判。秦森現在這種狀態不能坐牢,你知道吧?”

“不,我不是說我懷疑簡先生是自己掉下去的。很明顯他是被人推下樓的,警方不是傻瓜,我也不是。”王覆琛卻慢條斯理地搖了搖腦袋,顯然並不讚同我的說法,“所以我想說,我在懷疑把簡先生推下樓的是你。”語罷便擡頭看向我,他抿唇沖我古怪地一笑,絲毫不為自己的語出驚人而緊張或是不安,“你比以前遲鈍了,魏琳。”

那個瞬間他看著我,眼神竟好像帶著溫度,要在我的臉頰上烙出一個火印。一種難以抑制的緊張感在我心頭稍縱即逝。在意識到我並沒有殺害簡叔的時候,我放松下來,回他一個笑容。我相信他已經在我身上看出了什麽不該看出的東西。因此我記住了他的臉。

“好久不見——秦森,魏琳。”此時此刻,時隔三年王覆琛再次出現在我們面前,笑得一派輕松地坐在車中向我們打招呼,又指了指後座的車門,“我送你們一程?剛好可以談談俞美玉的委托。”

微不可聞地冷哼一聲,秦森給了他一個面無表情的回答:“求之不得。”

而後他攥緊我的手,打開車門將我塞進車裏,自己也跟著跨進來坐下。他緊緊握著我的手,習慣性地拉住它攏進他溫暖的衣兜的時候,我總算反應過來:王覆琛就是俞美玉那個神秘的“律師朋友”。

我突然感到不可遏制的憤怒。

三年前帶著秦森離開X市時,一切都非常順利。不論是把秦森從康寧醫院接出來,還是徹底擺脫掉王覆琛的“關註”。但現在,什麽都毀了。我可以猜到王覆琛是如何找過來的——像陶葉娜那樣看到新聞,像簡嵐那樣看到秦森匿名在論壇發的帖子,又或者是留意到簡嵐的動向……總之,這全是秦森引起的。

他在試圖擺脫我。甚至不惜引來這些過去的、讓我惡心至極的面孔。

這個認知讓我胸腔裏冒出一股邪火。我試著掙開秦森的手,然後奪門而出。但他似乎早就料到了我的反應,掐著我的虎口讓我無法掙脫。他沒有看我,而是看似平靜地平視正前方,只有下顎的肌肉由於壓制情緒而緊繃,手下的力道大得讓我發覺在他面前我根本沒有逃跑的餘地。

我開始恨他。

那股恨意隨著邪火越燒越旺。如果不是正在王覆琛的車裏,我或許會毫不猶豫地掐住秦森的脖子。我甚至敢直接撲上前咬斷他的脖子。我知道我做得到。

他非得擺脫我的話,我不介意跟他一起死。

畢竟我不像他。他不敢殺我,可我敢殺他。

“看來你已經猜到俞美玉的‘律師朋友’就是我了。”王覆琛不急著發動車子,而是通過後視鏡笑意盈盈地看看秦森,再將視線轉向我,“魏琳也不怎麽吃驚的樣子。”

他表現得好像完全沒有察覺到我和秦森之間氣氛緊張。顯而易見,他在裝傻。他的洞察力不比秦森弱多少,這點我可是記得很清楚。我停止了掙紮,不想給他繼續做戲的機會。那只會讓我的情緒逐漸失控。

“你在這邊根本就沒有任何熟人,沒必要再虛情假意自稱是俞美玉的朋友。”秦森望向後視鏡,面不改色地對上他的目光,攏在衣兜中的手還死死掐著我的虎口,一刻也沒有放松,“三年前簡從卿的那個案子已經結了,案件事實簡單清楚。這次接受俞美玉的委托也是給你面子,我不管你和簡嵐是為了什麽大老遠跑來V市,等雨夜屠夫的案子結束,我就不想再看到你們的臉。”忽然他松開了我的虎口,反過手用力扣緊我的五指,與王覆琛對視的眼神也慢慢變得陰鷙起來,“不要來打擾我們的生活。這是警告,不是勸說。”

今天依然是個陰雨天,外頭天光灰暗,濾過車窗投進車內的光更是顏色黯淡。秦森整個人則坐在陰影之中,瘦得撐不起他的大衣,膚色蒼白,面色陰沈,濃重的黑眼圈讓他陷進顴骨上方的眼眶就像兩個黑色窟窿,只有眼仁裏依稀映著前方擋風玻璃那兒透進來的光。他看起來像是久居地底的吸血鬼,隨時可能露出尖牙攻擊他正透過後視鏡看著的那個男人。

沈默片刻,王覆琛勾唇一笑。

“你覺得只要沒有人來打擾,你們就能安穩過與世隔絕的日子了嗎?”他開動車子,視線挪回了前路上,“秦森,你這麽聰明,應該知道這種想法有多天真。”食指不緊不慢地敲著方向盤,他幾乎沒說一句話都要停頓半秒,好像在給自己留時間思考應該如何措辭,“我看過你在論壇發的那個推理帖子,也看得出來你一直在關註時事。這就是你的本能,你根本不可能戒掉。你是個社會人,沒辦法割斷自己跟外界的聯系。更何況你有天賦,你的天賦召喚你的本能。”

說完他就從後視鏡裏看了我一眼,嘴邊依舊帶笑。

“你說對嗎,魏琳?”

從頭到尾我都板著臉一聲不吭地坐在秦森身旁,此刻當然也不打算給王覆琛任何回應。我在盡力控制自己的情緒,以便在最短的時間內冷靜下來。

“你倒是口齒伶俐了不少。”秦森也沒給我開口的機會,嚴肅而認真地出聲諷刺他,“以前我一直認為你不適合做律師。比起發財,你更可能因為窮困潦倒而死。”

王覆琛仰頭大笑:“原來你也有看錯人的時候!”

路途中他們聊了一些從前的瑣事。我仍舊閉口不言,也終於漸漸平覆了心中的怒火。但直到王覆琛把車停在別墅門前,我都沒能徹底忘掉那種強烈的恨意。

就好像三年前把刀捅進那個人的腦袋時一樣。

我以為我失去了所有的感情,可那一刻我才發現種種負面情緒還深深紮根在我的大腦裏。

“糟糕,聊了半天都沒有聊到正事。”王覆琛的聲音拉回了我的神智,我擡起頭,正好見他在駕駛座回頭望向我們,以手指天對我們保證:“介意我晚上過來打擾嗎?只談案子,我保證。”

還有什麽拒絕的餘地?我發現自己擺不出任何表情。

如往常一樣掏鑰匙踏進家門,我彎腰拖鞋,秦森則經過我身邊,徑直走向書房。

“在車上的時候你本來可以提醒他。”我緩緩開口,“你想給他機會麽?”

他的腳步聲停下來。

“我說過我不會覆出。”他說。

拎著鞋直起腰,我對上他的視線。

他佇立在靠近客廳中央的位置,側著身凝視我的眼睛,微微皺著眉頭。

兩秒之後,我收回視線,把鞋放進鞋櫃裏,趿上拖鞋目不斜視地往廚房走去。其實我明白,王覆琛是對的。秦森做不到。他根本不可能做到完全不與這個社會聯系。而一旦開始了這種聯系,他就會忍不住嘗試擺脫我。

我來到廚房,取下一把菜刀。將刀柄握在手裏的時候,我本能地遲疑了一秒。

然後我把左手擱到砧板上,收攏四個手指,留下伸出的小拇指。它修長而骨節分明,確實是雙漂亮的手。我曾一度十分愛護它,因為我需要彈鋼琴,那除了是我的工作,也是我一輩子的喜好。

這三年我戒掉了鋼琴。秦森卻做不到。

我舉起刀,用力剁了下去。

疼痛感直達大腦的同時,我聽到了刀刃砸在竈臺上的聲響。有血濺出來,濺到了我的手背上。

“魏琳!?”客廳那邊響起秦森的聲音。

他沖進廚房時,我意識到自己在笑。

我想起一件非常久遠的事。大約是在六年前,在我走出抑郁癥的陰影之後。那是我頭一次去A大,想要偷偷溜進秦森的課堂,給他一個驚喜,順便了解一下他在學校的生活。但出乎我意料的是,那天他的授課地點是個很小的教室。我從後門進去的時候,他還沒有到場,教室裏只有幾個學生。

我自以為進去得悄無聲息,卻很快引起了那些學生的註意。他們相互交換了眼神,竊竊私語一陣,突然都站起來圍到我身邊。

“請問是魏小姐嗎?”其中一個姑娘問我。

“呃,對。”我當時很是詫異,“你們是……”

“果然是師母!”他們卻高興起來,有幾個女生甚至還發出了激動的尖叫,“秦教授說你今天會過來,特地囑咐我們不要欺負你。”

“師母你看起來好像跟我們差不多大嘛!”還有男生趁著這個時候調侃,上下打量著我,“真的好漂亮啊,難怪秦教授會對師母一見鐘情……”

學生的好奇心總是非常旺盛的。他們八卦的問題一個接一個,我招架不住,只好找借口離開教室,跑到樓道裏等秦森。好不容易等到他不慌不忙地上了樓,一臉平靜地迎上我的視線而後露出一個早有預料的笑容,我頓時松了口氣,湊到他身邊有些無奈地擡眼看他:“你怎麽知道我今天會來?”

“從昨晚到今早,你鬼鬼祟祟的舉動已經暴露了你的計劃。”他動作優雅而自然地拉了我的手讓我挽住他的胳膊,另一條臂彎裏還夾著教案,“不過很可惜你看錯了課表。這節是給研究生上的課,所以不是你期待的大課堂,不足以讓你藏起來給我所謂的‘驚喜’。”

“你還跟你的學生說了什麽一見鐘情的事?”我洩了氣,只能偏過腦袋在他耳邊小聲問道,“現在他們都要覺得你是個只重皮相不重內涵的人了。”

“皮相當然是個重要的標準。”出乎我的意料,他沒有為自己進行詭辯,而是大方地承認,並給了我一個不讚同的眼神,“誰不喜歡美的東西?只不過每個人的審美標準不同而已。比如在某些極端分子眼裏,鮮血就是最美的東西。”氣定神閑地帶我穿過走廊,他語氣從容,以至於有那麽點兒理直氣壯的意味,“如果對美好事物的喜愛和向往也能被稱之為膚淺,那這世上就只剩下凡夫俗子了。這種對‘膚淺’的定義從一開始就非常愚蠢。”

我聽完禁不住嘴角上翹。他總能夠嚴肅地解釋一件事,同時把我逗笑。可我也並不是每次都把他的解釋當真。有時候我會發現他有些孩子氣,但我從來沒有指出來。一是因為他就算無理取鬧也能讓自己顯得十分有道理,二是因為我愛他,也樂於認識到他有著普通的一面。

但不論如何,對於我來說,他都是最特別的。

特別到我甚至忘了,他也會有疏忽和游移不定的時候。

這種大意毀了他的一生。

也毀了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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